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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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12-11至2022-12-17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2022-12-18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复文件全文链接或审批意见

1

广东美橱邦家居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表申报

佛环南狮审[2022]313号

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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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佛山市南海区盈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建)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表申报

佛环南狮审[2022]312号

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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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佛山市南海区松洁华金属结构制造厂(新建)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表申报

佛环南狮审[2022]311号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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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南海区狮山镇松岗LPG供应(中转)站工程(新建)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表申报

佛环南狮审[2022]308号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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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广东美岑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新建)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表申报

佛环南狮审[2022]314号

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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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佛山市南海翰闻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扩建)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表申报

佛环南狮审[2022]309号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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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佛山市卡特尔胶粘实业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新建)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表申报

佛环南狮审[2022]310号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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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者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复议, 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